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买净水机送电动车?不少老年消费者因此上当受骗。近日,浙江省永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对流动销售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千万别贪小便宜。 去年11月,永康市消保委接到多位群众投诉,称他们购买宣称为“容声净水机”品牌净水器时,销售方赠送的电动车是“三无”产品,不但不能上牌,而且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据投诉人介绍,该品牌净水器采取下乡、市区各小区销售的方式,通过文艺表演吸引消费者,借机推销净水器,并提出消费者以2980元的价格即可购买价值4000余元的该品牌净水器,同时还可免费获赠一辆“沂蒙之星”牌电动车。在巨大优惠力度的吸引下,不少群众购买了该净水器。 之后,一些消费者表示,净水器功能与宣传严重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所送的电瓶车不符合产品质量的规定,不能上牌。消费者联系商家处理问题,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无法联系,便到永康消保委进行投诉。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展开调查,发现推销人员已跑路。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该品牌净水器的售后维修人员。该维修人员提供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销售方负责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外售后由维修人员负责;并不知晓销售方的“买饮水器送电瓶车”的行为。执法人员联系了“沂蒙之星”牌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生产商提供了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时电瓶与车辆信息都是一致的。而现在电瓶与车辆信息不一致,应该是他人转手销售途中更换了电瓶。 综上,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认为,该品牌整车出厂时为合格产品。目前,投诉人的电动自行车车架、蓄电池与合格证信息三者不匹配,导致无法上牌,不能就此认定该品牌电动自行车为伪劣产品。 自2021年10月以来,浙江推行“浙江e行在线”数字化平台,要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对车辆、蓄电池扫码核验,同时车辆、电池、所有人信息集成关联绑定,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未赋码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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