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2月底,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和永康市消保委共接到相关投诉27起。鉴于这是一起集体投诉事件,且受害人大多数为老年人,接到举报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直属中队及时与投诉群众进行联系沟通,制作笔录,了解情况。 为进一步确定所赠送电动自行车质量状况,工作人随机抽取一辆电动自行车送至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产品质量检测,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判定送检电动自行车为不合格产品,原因是更换了电池后导致报警装置失效。随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违法线索移送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工作人员经过多方沟通努力,终于与电动自行车厂家取得联系,帮助要求上牌的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最终电动自行车厂家同意一次性补偿22位消费者,共计8000元。同时,工作人员联系相关部门,消费者个人以280元的价格在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店更换了符合要求的电瓶,成功上牌上路。 消费提醒 勿轻易购买流动销售商品 永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对流动销售的产品要提高警惕。流动销售没有固定门店,所卖的产品的售后问题很难得到保证,出现问题维权比较难。消费者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克服图便宜的心理,尽量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信誉好的商场和实体店,最好不要轻易购买流动摊贩的商品。 要有理性的消费观念。这类流动摆摊销售模式,通过现场气氛的营造,容易使人冲动消费,特别是一些老年消费者,往往缺乏理性的判断,购买一些超过实际需求的物品。对商家在现场宣传的信息应该仔细甄别,消费者购买前应该认真了解产品的性能,产品质量等信息。 消费维权要及时。消费者在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收集好相关票据,宣传资料等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不要因为好面子,不愿和家里人说,也不愿意向有关部门投诉,等到家人发现时,为时已晚,维权难度较大。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原文链接:https://www.ccn.com.cn/Content/2022/06-19/1300000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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