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3日讯 (山东经济广播记者)“用了大概20天左右,它就自己着火了。”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近期接到聊城莘县古先生的求助电话,反映TCL空调疑似自燃导致自己姐姐家500多平方米的三层自建房被浓烟熏黑,“就像刷了一层漆一样,没法住”。莘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原因“可排除遗留火种、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不排除空调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火灾发生已两个多月,帮姐姐维权的古先生与TCL厂家在赔偿金额与责任认定上存在较大分歧:TCL厂家提出“人道主义援助”4.9万元,而古先生根据装修费用主张11万元赔偿。目前,双方就赔偿事宜的协商陷入僵局,节目已连续两期跟进,最新进展是仍未达成一致。(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据古先生介绍,2025年6月7日,其姐姐从莘县TCL经销商处花费5900元购买了一台立式空调,安装在三层自建婚房的餐厅内。该房屋是其姐姐为儿子准备的婚房,刚完成十余万元的装修,原计划11月举办婚礼,家具尚未进场。7月6日19时40分,古先生与家人在大棚干农活时,接到邻居电话称家中二楼窗户冒火苗,赶回家后发现起火源头为餐厅的TCL空调,随即与家人用水将火扑灭,消防人员到场时火势已熄灭,虽明火未大面积蔓延,但TCL空调原本的塑料外壳几乎全部烧光,露出内部的金属框架,空调塑料外壳燃烧产生的黑烟将整栋楼房的墙体、吊顶熏成“黑漆状”,一层和二层受熏染严重,三层相对轻微,还造成部分餐桌、凳子及衣物、窗帘受损。(图片由古先生提供) 事发后,莘县消防救援大队于8月1日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为“一楼北墙处”,起火原因“可排除遗留火种、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不排除空调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我们其他啥家电都没有,只有这一个空调。”古先生表示,家中当时仅安装这一台空调,无其他家电,因此认定火灾与空调问题直接相关,并据此向TCL方面提出赔偿。(图片由古先生提供) TCL集团始终不认可火灾与空调自燃存在关联。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在直播节目中反复强调:“我们这就不叫赔偿”,而是“公司出于社会责任进行的人道主义援助”。他解释说,因为消防认定书仅“不排除”空调故障引发火灾,未明确空调为唯一原因。当主持人问及TCL集团在什么情况下会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时,周先生表示,当起火责任不清时,TCL会向用户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据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在直播中介绍,火灾发生后,TCL集团委托人保财险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定损,人保财险初步评估金额为3.3万元,4.9万元是经TCL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后,在保险赔付限额内给出的“顶格人道主义援助”。周先生解释,援助金额依据实际受损情况核算,保险公司评估认为,房屋部分墙体、吊顶的熏黑仅需清理或局部粉刷,无需整体重装,部分未撕包装膜的KT板等装修材料也无需更换,因此无需承担古先生主张的11万元费用。当主持人问及TCL是以什么理由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时,周先生没有直接回答,仍然强调这是“人道主义援助”。(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在直播中提到的4.9万元已“远超评估损失”的说法遭到古先生强烈质疑。古先生称,TCL方面最初提出赔偿3.3万元,后提升至4万元,截至9月18日《民生无小事》节目播出前一天,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给出的最终方案为4.9万元,但这笔费用“连一层楼的装修材料钱都不够”。他表示,房屋一、二、三楼均不同程度受损,依据装修费用明细,重新装修受损房屋、更换受损物品的最低成本需11万元,且已保留装修公司盖章的费用明细、受损物品购买票据等相关凭证。(图片由古先生提供) 古先生还对评估明细和定损标准提出了质疑。据他在直播中反映,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通过微信提供的评估明细表仅为“普通A4纸打印的简单明细”,且未注明评估公司名称,也无公章,“无法确认可信度”。此外,定损标准也不合理,以一楼吊顶为例,评估表按30元/平方米定损,但古先生实际装修成本为140元/平方米。“他糊弄我们,只给我们量面积,不给我们说金额是多少。”古先生称当时在评估单上签了字,但并不清楚具体赔付标准和金额。(图片由古先生提供) 面对质疑,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在直播中表示“评估公司有专业规则,具体细节不了解”,且“无法提供盖章的评估原件扫描件”,仅承诺“向TCL总部沟通协调”。周先生多次提到,4.9万元为“TCL集团总部领导给出的最高方案”,若古先生不认可,可以寻求第三方鉴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强调,若第三方鉴定确认是空调原因引发自燃,后续也并非按照古先生提供的11万装修明细进行赔偿,仍要按照评估公司的评估标准来赔偿。对此,节目组在直播连线中指出,在起火责任未完全排除空调原因前,TCL集团应先满足古先生“提供盖章评估原件”的合理诉求,以诚恳态度推进协商。 9月23日,古先生的弟弟向《民生无小事》节目组反馈了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当日9:11分来电的最新回复,内容较此前出现明显反转,协商陷入更大困境: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向其表示,无法提供盖有第三方评估机构公章的赔偿数额明细表格,此前承诺的“向总部沟通协调”未达成任何进展,古先生一方仍无法核实评估结果的合法性与可信度。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在来电中仍强调,4.9万元并非“赔偿款”,仅为“人道主义援助”。同时,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在电话中多次要求古先生一方“停止与媒体沟通”,称媒体曝光“对TCL品牌造成损失”,并表示TCL集团将“保留追究媒体及相关方责任的法律权利”。更令古先生一方意外的是,TCL集团山东省公司售后周先生电话中提及,在媒体曝光前,4.9万元的人道主义援助可通过私下协商达成,但媒体曝光后,TCL总部对该金额产生抵触情绪,“需重新申请,且有可能不再支付”。(以下为古先生向节目组反馈录音) 对此,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倩茹律师认为,消费者权益特别是涉及火灾这类特殊情况下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优先于企业商誉维护。如果由产品缺陷导致损害,生产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非以“人道主义援助”替代法定责任。消防部门认定书明确指出“不排除空调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这已构成对消费者有利的关键证据。如果走司法途径,建议消费者补充收集火灾现场证据及损失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讼中,法院倾向于依据高度盖然性规则认定责任归属。此外,消费者未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的合法维权,不会构成对企业商誉的侵害。 截至发稿,TCL集团尚未向节目组提供完整评估依据,也未就态度反转、援助款变数等问题作出解释。后续进展,《民生无小事》节目将继续追踪报道。 《山东经济广播》原文链接:https://news.iqilu.com/shandong/shandonggedi/20250923/58536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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