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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费者称:在淘宝买了三台九牧智能马桶,收货后发现系假冒产品

2026-7-16 11: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8334| 评论: 0|原作者: 蒋文钰|来自: 山东经济广播

摘要: 来源:山东经济广播 作者:蒋文钰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5日讯 (山东经济广播记者)近日,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接到泰安侯先生投诉,他在淘宝平台一家名为"九牧智能马桶品牌馆"的店铺花费三千 ...
  来源:山东经济广播 作者:蒋文钰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5日讯 (山东经济广播记者)近日,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接到泰安侯先生投诉,他在淘宝平台一家名为"九牧智能马桶品牌馆"的店铺花费三千余元购买了三台九牧智能马桶,收货后发现系假冒产品。经九牧官方售后上门确认为假货后,侯先生要求"退一赔三",但淘宝平台仅支持全额退款,拒绝三倍赔偿。随后涉事店铺关闭,商家失联。直播中,节目组尝试联系淘宝人工客服,多个渠道均无法接通。(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九牧官方售后上门确认:这不是我们的产品

  据侯先生介绍,2025年5月6日,他在淘宝"九牧智能马桶品牌馆"下单三台智能马桶,共计3240元。该店铺名称直接冠以"九牧"字样,商品详情页宣传为九牧正品,侯先生下单前还曾向卖家确认,客服聊天中也反复承诺货品保真。(文内图片均由侯先生提供)

  然而收货后侯先生自行安装时,发现其中一个马桶内部有裂纹。他向卖家提出希望九牧官方售后上门检修,却遭到推诿和言语指责,卖家始终拒绝安排官方售后介入,也迟迟未能出示九牧品牌销售授权书。

  心生疑虑的侯先生拨打九牧官方400售后热线,品牌售后人员上门查验后明确告知:该马桶并非九牧原厂产品。外包装虽印有九牧标识,但无配套正规说明书与保修卡;马桶上的二维码扫描后显示"产品不存在",多处细节与正品工艺存在明显差异。

  淘宝客服明确表态:只能退款

  确认买到假货后,侯先生通过淘宝平台发起投诉,要求卖家提供品牌授权证书,卖家一直拖延。侯先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经营者欺诈行为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的规定,向淘宝客服明确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

  淘宝客服回应:“退一赔三无法对卖家强制。”最终,在侯先生明确不同意的情况下,淘宝平台单方面操作了"仅退款"——将3240元货款全额退还。

  更令侯先生气愤的是,退款完成后没几天,涉事店铺"九牧智能马桶品牌馆"便关闭了,卖家彻底失联。侯先生向淘宝平台索要卖家注册工商信息,平台提供了在济南的注册地址。他向济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发现该地址并无对应经营主体;拨打登记电话,对方一听是市场监管部门便直接挂断,后续无法接通。侯先生再次向淘宝反馈商家信息无效,平台表示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不再跟进处理。侯先生认为,淘宝平台对入住商家资质审核监管不严,现卖家跑路,淘宝应先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节目组致电淘宝:多个渠道无法接通人工客服

  商家在淘宝平台上售卖“冒牌产品”,平台是如何进行审核监管的?为核实相关情况,直播中节目组多次尝试拨打淘宝消费者服务热线,均无法接通人工客服,尝试对智能语音提出售后或投诉诉求后,电话随即被挂断。

  律师分析:平台担责有条件,三倍赔偿难度大

  节目组连线山东博瀚源律师事务所张倩茹律师,就侯先生主张淘宝平台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张倩茹律师认为,"退一赔三"的责任首先应由售假商家承担。关于电商平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区分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则平台应承担连带的退一赔三责任。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

  第二种情形:如果平台提供了商家信息,但该地址不实(如市场监管局上门发现地址根本不存在),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地址本身虚假,还是商家搬走。

  第三种情形:如果商家此前已被多次投诉售假,但平台长期放任不管、未采取下架或封禁措施,则平台同样应承担连带责任。

  张律师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淘宝平台已经向侯先生提供了商家的注册信息,"不管是淘宝还是其他电商平台,它在全国范围内是核实不了的,只要工商登记的那一套纸面资料在,那么就初步认为平台尽到了核实义务。"因此,侯先生主张淘宝平台承担三倍赔偿,"确实比较难了"。

  张律师同时建议侯先生:固定假货证据(包括厂家鉴定意见、聊天记录截图等);要求淘宝平台提供该店铺此前的被投诉数据;向相关部门同时投诉商家售假和平台审核监管不力两个问题,至于淘宝是否尽到审核监管义务,"这是平台自己去证明的问题"。

  侯先生表示,即便三倍赔偿诉求难以通过诉讼实现,也希望通过节目曝光此类电商售假乱象,提醒更多消费者避开低价假冒品牌卫浴陷阱,倒逼电商平台强化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完善售假处置机制,降低普通消费者维权成本。

  三千多元的假货,平台一退了之,商家关门跑路——商家违法的成本如此之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却如此之高。当"仅退款"成为平台处理假货纠纷的终点,而不是商家承担法律责任的起点,消费者的权益又该由谁来守护?

  《山东经济广播》原文链接:https://news.iqilu.com/shandong/shandonggedi/20260715/5929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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